打官司之类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段

       人不可求非分之利, 但不可不争应得之利。职场上, 没有哪个人是不可替代的, 少了谁地球一样转。恃才傲物在职场上行不通, 提加薪要求之前, 先掂量一下自身的价值, 如果不再是1 0 0 0 元时, 一定要去争取自己应得的利益。

       人不可求非分之利, 但不可不争应得之利。所谓" 争" , 当然没必要像菜市场买萝卜白菜似的一分一厘计较, 但起码也要争个八九不离十。

       现在的主管或老板, 素质参差不齐, 有些人知道付给员工合理报酬能带来更好的效益, 有些人却认为在员工身上花钱越少越有利。遇到那种缺少理念的主管或老板, 只有学会讨价还价才不会太吃亏。偏偏有些员工不爱争, 不敢争, 不会争, 宁可选择跳槽也不愿意跟主管或老板当面对话, 这未免太消极了。跳槽、打官司之类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手段, 在此之前, 应该先采用较温和的方法。你不去争, 怎么知道争不到应得利益呢? 很多人对报酬不满意, 便抱怨老板有眼无珠、" 不识金镶玉" , 甩手不干了。这样做, 到头来还是自己吃亏。

       恋爱时不要提出不合适的要求

       一天晚上, 平到男友豪的单身宿舍去玩, 两人一边看电视, 一边说笑。突然, 豪抓住平的手激动地说:" 平, 你真让我心动, 现在就让我吻一下吧! " 平以前没见过这阵势, 一下子羞红了脸, 用力推开豪的手说:" 咱俩交往还不太长, 请你别这样好吗? " 豪激动地望着平说:" 平, 我只想吻你一下, 不会有过分举动。" 说着又要拉平的手。平生气了, 脸阴沉得像要下雨, 不客气地说:" 豪, 你再这样, 我现在就走, 以后再也不见你了! " 豪见平真生气了, 便把手缩回来, 忙不迭地道歉:" 平, 对不起,

       刚才我太冲动了。以后我会尊重你的意愿, 不再让你为难。现在你要回家, 我这就送你走, 你看好不好? " 平见豪态度挺诚恳, 手脚也放规矩了, 便打消了立即回去的念头, 说:" 好吧, 这次我就原谅你。" 二人随之又如先前那般说笑起来。

       在恋爱期间, 彼此总会向对方提出一些合适或不合适的要求。豪面对恋人的" 最后通牒" , 他没有继续缠磨, 而是迅速收起随心所欲的缰绳, 及时勒住强人所难的烈马, 说一些顺从对方意愿的话, 从而防止了" 小不忍则乱大谋" 结局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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