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科学命题的证明方法上

       以石里克、卡尔纳普、艾耶尔、赖欣巴哈、亨普尔为代表的逻辑实证主义者, 在逻辑原子主义思想基础上, 把" 经验证实原则" 作为其理论的根本原则加以强调和肯定。逻辑实证主义的全部思想就是围绕着这一原则而逐步展开、演变和转化的。" 经验证实原则" 是作为区分命题有无意义的标准提出来的, 其根本意图就是以此来拒斥形而上学, 把科学知识限定在经验范围之内。从" 经验证实原则" 本身来看, 其基本思想是:一切知识都必须依据经验, 任何命题只有表述经验内容, 即只有能够被经验证实或证伪的, 才有意义, 反之则毫无意义。" 经验证实原则" 是区分科学与非科学( 形而上学) 的界限; 也是一切科学知识命题能够成立的充分条件。科学命题有了, 那么, 如何加以检验( 即验证) 呢?

       换言之, 如何来判定科学命题的真与假呢? 逻辑经验主义者首先认为, " 经验证实" 是指原则上的可否证实, 并不是指技术上一时可否证实。其次, 区分了经验的直接证实和间接证实。所谓" 直接证实" 就是从当下的直接感觉经验去对表述这种经验事实的命题加以验证。例如卡尔纳普说:" 如果问题是一个对于当前知觉有所判定的命题, 如' 现在我看见在一个蓝色底子上的一个红色方块' , 那末, 这个命题就能直接为我当前的知觉所验证。如果我现在的确看见一个红色方块在一个蓝色底子上, 这个命题就为我的所见所证实; 如果我没有看见, 它就被否证。" 需要指出的是, 科学命题往往不是对当前知觉的断定, 它总是需要对经验事物的内在性、本质性的东西加以认识, 所以事实上人们大量采用的不是" 直接证实方法" 而是" 间接证实方法" 。所谓" 间接证实" 就是在直接经验的基础上, 通过演绎推理把一个不能被直接证实的命题还原成一个能够被直接证实的命题, 然后加以验证。其实, " 间接证实" 从性质上最终仍可归结为直接证实。

       毫无疑问, 科学命题是通过经验证实( 直接证实、间接证实) 来检验其真伪的, 来检验它是否与它所述的经验实在相一致的, 所以, 同逻辑原子主义一样, 逻辑经验主义一般坚持的也是一种" 符合论" 。那么, 我们接着要问, 这种经验证实方法本身是可靠的吗? 可以说, 早期逻辑经验主义者对这个问题作了肯定的回答, 但是, 后来他们感到无论是间接证实还是直接证实, 都是立足于人们的主观感觉经验的, 因而不可避免会有错觉、幻觉, 也难以摆脱主观性、私人性这一根本性质, 一句话, " 经验证实" 是完全不具有可靠性的。后期逻辑经验主义者大体上放弃了" 经验证实原则" , 而由对经验的内容的证实改以经验的语言形式的证实。他们认为, 虽然各人的感觉内容是私人的, 无法交流, 也无法证明, 但人们用以表述感觉经验内容的语言, 却是公共的, 是可以互相交流的, 也是可以相互加以对照的。所以在科学命题的证明方法上, 后期逻辑经验主义从语言形式理论方面提出了" 主观际语言" - - - " 物理语言" 概念, 即不再以直接经验的内容作为命题真伪的判断依据, 而改以共同的观察记录陈述作为判别命题真伪的基础。

       和正规模态逻辑完全的类似

       经典系统和标准系统的另一个区别是公理方面的区别

       经典系统接受了莱布尼茨法则, 但拒绝了正规模态逻辑的必然性法则。从系统的形态特征方面看, 冯。赖特的经典系统更接近于道义模态的直观, 但缺乏正规模态逻辑那种形态上的优美和方便。用冯赖特的说法, 很有一部分逻辑学家为了维护道义逻辑的形态美, 而宁愿吞咽其直观上的荒唐。所以道义逻辑经典系统表现出和正规模态逻辑的差异, 标准系统则保持了和正规模态逻辑完全的类似。

       经典系统作为一个创新的形式系统, 而标准系统作为以正规模态逻辑为模式的形式系统, 前者和后者相比内容就显得相对贫乏一些。但从意向内容的观点看, 前者的目标是在试图获得一些后者所能达到的范围之外的某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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